今年起,我们将启用网上招生信息系统进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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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我们看看《长安镇2018年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长安镇2018年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精神,按照市招生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落实我镇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以“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为工作方针,加强招生管理,规范招生办法,优化招生服务,合理调配教育资源,不断优化招生结构,全面实施“阳光招生”。
二、招生审核程序
今年起,我们将启用网上招生信息系统进行报名,招生工作实行部门联网审核,具体如下:
(一)教育局负责本方案的组织、实施及执行。
(二)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开通业务窗口受理申请人的线下咨询服务,并指导申请人线上提交材料;申请材料通过招生信息系统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各类申请材料一旦线上确认提交原则上不予以变更或补充。
(三)组织人事办负责审核单位职工申请的工作单位、职务、性质、工作年限。
(四)商务局、创新驱动办、民营办、倍增办负责受理和审核市、镇企业人才的申请。
(五)公安部门负责审核户籍生户籍情况。
(六)人力资源分局负责受理和审核优才卡持卡人的申请。
(七)社保分局负责审核各类申请的购买社保年限及购买社保所在单位。
(八)新莞人服务中心根据文件执行积分入学相关工作。
(九)房管所负责审核申请人房产情况。
(十)大数据局负责招生信息系统的建设及相关技术问题。
(十一)各公办中小学负责审核相关学籍信息,协助家长做好学位注册工作,核查申请资料并收集归档,反馈学位注册情况至教育局。
(十二)各公办幼儿园负责协助家长做好学位注册工作,核查申请资料并收集归档,反馈学位注册情况至教育局。
(十三)其它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责,负责相关工作。
各类招生申请由相关部门联网审核后经招生系统汇总报镇招生领导小组审批。
三、招生具体安排
(一)招生计划
1. 招生时间:5月10日—6月30日(将分批次开放,请留意公众号“长安教育”推送通知);
2. 线上招生途径(网址):
http://zs.dgca.cn:8080/
3. 线上招生途径(手机版):二维码扫一扫登陆
4. 线下招生服务地点:长安镇政务服务中心。
5. 线下招生人员:教育局工作人员、政务服务中心业务人员。
6. 开班计划:
2018年,长安镇公办幼儿园共4所(中心幼儿园、第一幼儿园、第二幼儿园、霄边幼儿园),公办幼儿园小班计划共开设20个班,每班30人,拟招生600人。公办小学一年级计划共开设52个班,每班45人,拟招生2340人。公办初一计划开设20个班,每班50人,拟招生1000人。具体开班情况详见附件1。
(二)招生对象
1. 幼儿园小班新生须是年满3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且符合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对象户籍生划分条件的适龄儿童。
2. 小学一年级新生须是年满6周岁(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无小学学籍,且符合以下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类别划分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少年。
3. 初一新生须是小学应届毕业生,且符合以本方案规定的务教育阶段招生类别划分条件之一的适龄少年。
在提交申请时,申请人必须选择以“申请学生父亲”或“申请学生母亲”作为申请方进行申请。
(三)招生类别
1. 9年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招生类别划分(详见附件2)
根据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共划分五类。一是本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二是优惠政策群体,三是企业人才类,四是积分入学类,五是特殊申请类。
2. 义务教育阶段非起始年级招生类别划分
①符合转学条件的长安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②符合转学条件的台湾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四)分配学校办法
以下内容具体参考附件3、4、5。
1. 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
(1)户籍生。
小学一年级根据其户籍所在社区归属,结合居住地(以房产证为准)分配对应的学位;如需申请中心区小学,则需提供该区房产证,且房产所有权属申请方所有。
初中一年级安排入读实验中学。
(2)优惠政策群体。
小学一年级:根据申请方工作单位或企业所在社区归属,结合居住地(以房产证为准),分配对应学校。凡需申请房产对应小学,须提供对应的房产证明,且房产所有权属申请方所有。
初中一年级:安排入读实验中学。
(3)企业人才类。
①市企业人才随迁子女的入学申请:
小学一年级:根据市有关文件精神按分配指标执行,根据申请方工作单位或企业所在社区归属,结合居住地(以房产证为准),分配对应学校。凡需申请房产对应小学,须提供对应的房产证明,且房产所有权需属申请方所有。
初中一年级:根据市有关文件精神按分配指标执行。
②持优才卡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申请:
小学一年级:根据申请方工作单位或企业所在社区归属,结合居住地(以房产证为准),分配对应学校。凡需申请房产对应小学,须提供对应的房产证明,且房产所有权属申请方所有。
初中一年级:安排入读实验中学。
③镇倍增计划企业人才随迁子女的入学申请:
小学一年级:根据镇有关文件精神按分配指标执行,根据申请方工作单位或企业所在社区归属,结合居住地(以房产证为准),分配对应学校。凡需申请房产对应小学,须提供对应的房产证明,且房产所有权需属申请方所有。
初中一年级:按照镇有关文件精神按指标执行。
(4)积分入学类
届时按照市积分入学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5)特殊申请类
在满足户籍生、优惠政策群体等招生对象的学位需求后,如有剩余学位,再根据剩余学位及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2. 学前教育阶段起始年级
根据招生对象户籍生划分条件分配至对应幼儿园,其他类别的入园申请,按照招生审批程序执行。
3. 分配情况说明
(1)户籍生的集中审核时间截止至2018年5月31日,超过此时间新入户的本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以户口簿为准),根据招生申请时间段划分提交申请,统筹安排。
(2)关于企业人才类购买社保问题,申请方需同时满足所在企业属长安镇管辖并在此企业购买社保1年或以上的条件。
(3)学前教育阶段公办幼儿园起始年级在招生对象报名结束后,如有剩余学位,将于8月中下旬对提交申请的适龄户籍儿童采取抽签等形式进一步满足学位需求。
(4)如义务教育阶段学位无法根据居住地(以房产证为准)分配时将会采取抽签等形式确定学位。
(5)所有义务教育阶段非起始年级申请均属统筹安排。如申请方需申请该房产对应学校,则可提供申请方所有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作为统筹安排的参考材料;如有直属关系兄弟姐妹在镇内公办学校就读,可在招生系统填写,作为统筹安排的参考部分。
四、工作要求
(一)积分入学、企业人才等申请将严格按照市下发的政策文件精神执行。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等违反招生文件精神的行为。
五、附件
《长安镇2018年公办中小学、幼儿园起始年级开班一览表》
《长安镇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招生类别划分一览表》
《长安镇户籍所在社区对应分配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览表》
备注:以上户籍所在社区对应分配学校仅限起始年级。小学一年级根据其户籍所在社区归属,结合居住地(以房产证为准)分配对应的学位;如需申请中心区小学,则需提供该区房产证,且房产所有权属申请方所有。
《长安镇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对象户籍生划分一览表》
备注:未被纳入本次划分表的户籍儿童可选择到集体办幼儿园或民办幼儿园就读。
《长安镇楼盘(小区)对应分配学校一览表》
备注:户籍生、优惠政策群体、企业人才等类别,结合居住地(以房产为准)分配对应学校。
*信息来源于长安教育